对中央关于改变管理干部的方法和建立财经工作部的决定草案的批语(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九日)
中央关于同意补选全总执委和候补执委的指示(一九五三年一月二十日、二月五日)
中央关于统一处理北京建筑工人中的问题的电报(一九五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张琼历史情况的信(一九五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中央关于同意华北局成立工业研究室的电报(一九五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请联共中央同意唐铎回国问题给张闻天的电报(一九五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联共第十九次代表大会的传达(一九五三年一月)
对全国妇联党组关于第二次全国妇代会代表名额分配问题报告的批语(一九五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对北京市委关于整顿建筑单位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做法报告的批语(一九五三年一月)
对《为消除党组织内的消极的和不健康的现象而斗争》稿的修改和批语(一九五三年二月)
中央关于同意巴西共产党中央派人来收集中国革命经验的电报(一九五三年二月八日)
对赖传珠等关于全军干部评级工作总结的批语(一九五三年二月九日)
在北京各界庆祝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三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一九五三年二月十三日)
对中央关于同意马尾港至琅岐岛沿江地带划为特区问题电报的批语(一九五三年二月)
在中央关于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工作方针给全党的补充指示稿上加写的话(一九五三年二月)
中央关于同意中财委和劳动部对各地失业工人来京请愿事件处理意见的指示(一九五三年二月十八日)
中央关于同意医务工会工作委员会今后工作的三点建议给全总党组的指示(一九五三年二月十八日)
中央关于转发团中央书记处关于进一步做好团的工作报告的指示(一九五三年二月十八日)
对中宣部关于送审第一次全国广播工作会议总结给毛泽东报告的批语(一九五三年二月十九日)
对中央关于批转四川资中县成渝乡贯彻婚姻法运动经验的指示的批语(一九五三年二月十九日、二十二日)
对罗贵波关于越南要求付给物资问题电报的批语(一九五三年二月)
对婚姻法宣传提纲的批语(一九五三年二月)
中央关于批转四川资中县成渝乡贯彻婚姻法运动经验的指示(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中央关于转发煤矿工会党组对煤矿安全生产问题报告的指示(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中央关于同意兵工工会党组报告的指示(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中央关于转发全总执委扩大会议决议等文件的指示(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中央关于处理各界代表人物婚姻纠纷时应注意事项的指示(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中央关于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代表暂不来京的通知(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对中央关于王任重兼职通知的批语(一九五三年二月)
中央关于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推迟召开等问题给李富春的指示(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对李克农病况报告的批语(一九五三年二月)
中央关于向苏共学习管理和审查干部经验问题的电报
关于同意笛兹出版社出版《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的电报
中央关于同意在伦敦出版《毛泽东选集》英译本给苏共中央的电报
关于成立中央国际活动反导委员会问题给王稼祥的信
关于中央目前工作方式的决定草案
关于中央政治局所决定事项给毛泽东的报告
在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祝词
中央同意西藏工委关于两年来执行民族政策情况报告的电报
在关于甘青剿匪部队调整计划问题电报上加写的一项内容
关于造林问题的指示
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祝词
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酱主认工业中的工会工作的指示》稿上的批注
加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中央关于新华社记者采写内部参考资料的规定
在中央选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关于坚决制止滥发统计表报问题
中央关于批发选举工作座谈会综合报告的指示
中央关于应加强对森林工业领导的指示
对李富春关于培养技术干部意见报告的批语
在第二次全国组一会议上的讲话
对中组部关于修正党员登记表的规定通知稿的批语和修改意见
关于中办第一办公室今后工作问题给毛泽东等的信
对中央关于修改第一次全国组工会议两项决议通知稿的修改
中央关于春节期间进行工农聪明教育等问题的指示
关于中央最近工作情况给毛泽东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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