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编 书记官制度基础理论
第1章 书记官制度概述
1.1 人民法院组织机构及设置
1.1.1 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和职权
1.1.2 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和主要工作制度
1.2 人民法院书记官制度概述
1.2.1 人民法院书记官的地位和作用
1.2.2 书记官的条件
1.2.3 书记官的职责
1.3 书记官管理制度
1.3.1 新中国成立后书记官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
1.3.2 我国传统法院书记官管理体制及其弊端
1.3.3 我国现行书记官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
1.3.4 人民法院书记官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1.3.5 国外书记官管理制度的介绍
第2章 书记官的素质与职业道德规范
2.1 书记官的素质
2.1.1 政治素质
2.1.2 心理素质
2.1.3 业务素质
2.2 书记官的职业道德规范
2.2.1 书记官职业道德的概念
2.2.2 书记官职业道德的要求
第3章 书记官礼仪规范
3.1 书记官礼仪规范概述
3.1.1 礼仪的概念和特点
3.1.2 司法礼仪的概念和意义
3.2 书记官礼仪规范要求
3.2.1 办公室礼仪
3.2.2 乘车礼仪
3.2.3 会议礼仪
3.2.4 书记官公务接待礼仪
3.2.5 开庭礼仪
3.2.6 服装、仪表礼仪
3.2.7 书记官用语
第4章 书记官必备法律知识
4.1 法理学
4.1.1 基本概念
4.1.2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2 宪法
4.2.1 宪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4.2.2 国家基本制度和社会制度
4.2.3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4.2.4 国家机构
4.3 民法
4.3.1 民法的概念
4.3.2 民事法律关系
4.3.3 民事主体
4.3.4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4.3.5 物权
4.3.6 债权
4.3.7 知识产权
4.3.8 财产继承权
4.3.9 人身权
4.3.10 民事责任
4.3.1l 诉讼时效
4.4 刑法
4.4.1 刑法概述
4.4.2 犯罪
4.4.3 犯罪构成
4.4.4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4.4.5 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
4.4.6 共同犯罪
4.4.7 刑罚
4.4.8 刑罚制度
4.5 行政法
4.5.1 行政与行政法
4.5.2 行政主体
4.5.3 国家公务员
4.5.4 行政行为
4.6 婚姻法
4.6.1 婚姻法的概念
4.6.2 结婚
4.6.3 离婚
4.6.4 家庭关系
4.7 刑事诉讼法
4.7.1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4.7.2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4.7.3 管辖和回避
4.7.4 辩护与代理
4.7.5 证据
4.7.6 强制措施
4.7.7 立案
4.7.8 侦查
4.7.9 起诉
4.7.10 审判程序
4.7.11 执行程序
4.8 民事诉讼法
4.8.1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4.8.2 民事诉讼管辖
4.8.3 民事诉讼参加人
4.8.4 民事诉讼证据
4.8.5 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4.8.6 对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4.8.7 民事诉讼程序
4.9 行政诉讼法
4.9.1 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4.9.2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4.9.3 行政诉讼管辖
4.9.4 行政诉讼参加人
4.9.5 行政诉讼证据
4.9.6 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
4.9.7 行政诉讼的裁判
第2编 书记官工作实务
第5章 书记官笔录
5.1 书记官笔录概述
5.1.1 书记官笔录的概念与作用
5.1.2 书记官笔录的种类
5.2 书记官笔录的要求及制作技巧
5.2.1 书记官笔录的制作要求
5.2.2 书记官笔录的制作技巧
5.3 庭审笔录的制作
5.3.1 庭审笔录的概念与意义
5.3.2 庭审笔录的要求
5.3.3 如何做好庭审笔录
5.3.4 庭审笔录的内容
5.3.5 庭审笔录的常见问题
5.3.6 庭审笔录格式
5.4 其他常见书记官笔录的制作
5.4.1 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
5.4.2 讯问笔录
5.4.3 调查笔录
5.4.4 勘验检查笔录
5.4.5 搜查笔录
5.4.6 调解笔录
5.4.7 询问笔录
5.4.8 查封房屋笔录
5.4.9 强制执行财产笔录
5.4.10 查封、扣押财产笔录
5.4.11 宣布司法拘留笔录
5.4.12 刑事自诉案件告诉笔录
5.4.13 验明正身笔录
5.4.14 执行死刑笔录
5.4.15 合议庭评议笔录
5.4.16 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
5.4.17 宣判笔录
第6章 书记官常用司法文书写作
6.1 决定、命令类
6.1.1 决定书
6.1.2 命令
6.2 证票类
6.2.1 执行公务证
6.2.2 搜查证
6.2.3 送达回证
6.2.4 传票和拘传票
6.2.5 换押票和提押票
6.3 书函类
6.3.1 鉴定委托书
6.3.2 司法建议书
6.3.3 委托其他法院代办一定诉讼行为的函
6.3.4 建议撤回起诉函
6.3.5 移送、报送、调阅、退还有关案件和案卷材料的书函
6.4 通知类
6.4.1 案件受理的有关通知书
6.4.2 庭审的有关通知书
6.4.3 执行的有关通知书
6.4.4 民事督促程序、公式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有关通知书
6.4.5 其他通知书
6.5 公告、布告类
6.5.1 开庭公告
6.5.2 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公告和送达民事裁判文书公告
6.5.3 民事特别程序的两种公告
6.5.4 民事公示催告程序案件的两种公告
6.5.5 其他公告、布告
6.6 民事裁定书
6.6.1 民事裁定书的制作要求
6.6.2 常用民事裁定书的制作格式
6.7 民事调解书
6.8 卷宗类
6.8.1 调卷函、送卷函与退卷函
6.8.2 卷宗封面
6.8.3 卷内目录
6.8.4 证物袋
6.8.5 备考表
6.9 其他类
6.9.1 结案登记表
6.9.2 证据收据
6.9.3 发还财物清单
6.9.4 证据移交清单
6.9.5 申请转入普通程序审批表
6.9.6 转换程序通知书
6.9.7 执行举报奖励公告
6.9.8 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协调处理函
6.9.9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报告
第7章 书记官工作流程
7.1 民事行政案件书记官工作流程
7.1.1 一审庭审前工作流程
7.1.2 一审庭审工作流程
7.1.3 一审庭审结束后的工作流程
7.2 刑事案件书记官工作流程
7.2.1 一审庭审前工作流程
7.2.2 一审庭审工作流程
7.2.3 一审庭审结束后的工作流程
7.2.4 刑事执行阶段的工作流程
7.3 再审案件书记官工作流程
7.3.1 收案工作
7.3.2 开庭前的准备
7.3.3 开庭审理
7.3.4 评议与裁判
7.3.5 结案及卷宗归档
7.4 送达
7.4.1 送达的概念、特征与意义
7.4.2 送达回证
7.4.3 送达的方式
7.4.4 涉外送达的方式
7.5 文书的校对与打印
7.5.1 人民法院裁判书的校对
7.5.2 文书的打印
7.5.3 民事判决书的盖印
第8章 书记官立卷与归档工作
8.1 立卷工作
8.1.1 立卷的概念
8.1.2 立卷的步骤
8.1.3 立卷质量验收标准
8.2 归档工作
8.2.1 档案工作的意义
8.2.2 归档工作的要求
附录A 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
附录B 书记员聘任合同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