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不仅是系统学习保险法基本原理,掌握最新保险立法动态的教科书,也是从事保险实务工作的工具书。 全书共分为五编,第一编从危险、可保危险以及承保危险之间的逻辑关系人手,论述了保险的基本理论,阐述了保险法的概念,、特征、调整对象以及基本原则等主要内容,并考察了国内外保险立法的历史沿革,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保险法的立法历程进行了梳理。第二编涉及保险合同的概念、主体、内容,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保险合同的效力变动,保险索赔与理赔等保险合同法的主要问题。第三编以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等保险合同的基本类型为研究对象,揭示了各类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并介绍了各自最具代表性的相关制度。第四编以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经营为侧重点,介绍了我国保险业的组织形式、经营规则及监督管理,并考察了保险中介法律制度。第五编从不同责任主体的角度出发,分析了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参与人、保险合同辅助人以及保险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常见的违法行为,并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