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REACH法规IT工具“导航员”指南
法律声明
前言
1 范围
1.1 放射性物质
1.2 海关监管物质
1.3 用于国防并为国内豁免所涵盖的物质
1.4 废物
1.5 非分离中间体
1.6 物质的运输
1.7 食品或饲料
1.7.1 关于构成食品和饲料的配制品供应链中信息的特别规定
1.8 医药产品
1.8.1 关于构成医药产品的配制品供应链中信息的特别规定
1.9 附件Ⅳ和附件Ⅴ
1.9.1 包括在附件Ⅳ中的物质
1.9.2 附件Ⅴ所涵盖的物质
1.10 已经注册的回收物质和重新利用物质
1.11 再进口物质
1.12 聚合物
1.13 单体
1.14 用于生物杀虫荆中的活性物质
1.15 用于植物保护产品中的活性物质
1.16 化妆品
1.17 医疗器械
2 物质的法定状况
2.1 根据67/548/EEC指令通报的物质
2.2 分阶段物质
3 角色确定:物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和生产商
4 下游用户角色定义
4.1 经销商
4.2 最终用户
4.3 配制商
5 物质与配制品
6 物品中的物质
7 物质的用途
7.1 研究与开发或以产品和工艺为导向的研发(PPORD)
7.1.1 定义
7.1.2 进行以产品和工艺为导向的研发(PPORD)通报前需考虑的事项
7.2 可分离中间体
7.2.1 中间体的定义
7.2.2 严格控制的条件
8 吨位问题
8.1 如何计算总吨位?
8.2 豁免情况下的吨位计算
9 分类与标记
9.1 物质是否符合分类为危险品的标准?
9.2 你的物质是第1类或第2类CMR(致癌、致畸、生殖毒性)物质吗?或分类为N,R50/53物质吗?
10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物质,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vPvB)物质
11 把物质投放市场
12 授权
12.1 最终列入(根据第59条制定的)附录ⅩⅣ的候选物质列表
12.2 物质是否列入附录ⅩⅣ(受辖于授权的物质列表)的列表中?
12.3 你对物质的所有用途是否都是豁免授权的?
12.4 对于你所有受辖于授权的用途是否都持有授权?
13 限制
13.1 物质是否列在附录ⅩⅦ(限制列表)中?
13.2 是否有一种或几种你对物质的用途是附件XⅦ中描述的用途,因而受辖于限制?
附录1 “导航员”运行规则流程图说明
下编 REACH法规IT工具“导航员”应用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