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是农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体现当家作主的有效而广泛的途径。它的性质就是“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同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范畴,这意味着村民自治在我国民主政治发展中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村民自治在过去的30年中缓慢而坚定地成长,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但也有需要改善的地方。《农村选举与村委会法律政策解答》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针对当前农村村民自治、农村选举和村委会工作实际所遇到的政策和法律问题作出简明扼要的解答,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作为实证。《农村选举与村委会法律政策解答》具有内容全面、通俗易懂的特点,适合没有任何法律基础的农村大众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