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恢复国内保险业以来,保险理论研究和保险业务都取得较快发展。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满足保险业服务经济及人民生活的要求,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促进了保险业的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正案,这是保险法的第一次修改。这次修改对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和规范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这次修改主要针对保险业法,对于保险合同法触及不多。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正案,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保险法的第二次修正,这次修正涉及的内容较为全面,对于保险合同法的修正内容较多。这次保险法的修订,不仅突出了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对依法合规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规则完善和制度设计上特别注意加强对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利益的保护。为了适应保险市场的发展变化和体现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内容,满足高等院校网络教育对保险学课程的教学要求,我们特地编写了这本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