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经验
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以人民性保证司法公正
坚持法院工作的人民性以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
党的正确领导是解决执行难的根本出路
为大局服务才能实现法院科学发展
——2009年4月28日在广西东部法院2009年度论坛上
法院工作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出发点和检验标准
深刻把握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意义努力推动法院工作有新发展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心得体会
人民法庭实现规范化后如何充分服务农村工作大局
加强作风建设实现廉洁司法
加强梧州法院文化建设的思考
建立梧州法院防治腐败长效机制的思考
审判理论
思想大解放,为推动梧州大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论司法改革的目标与原则
从许霆案看“媒体审判”与司法公正
运用协调发展原则和利益与责任公平原则进行环境保护
民事公益诉讼研究
经济特区和民族自治区立法制度比较研究
商业贿赂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谈刑事诉讼中的刑事和解
商业贿赂犯罪问题之立法比较研究
——兼析《刑法修正案(六)》第七条及第八条
论第三人侵害债权
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执行复议程序制度的探讨
调研报告
梧州市法院司法能力建设情况调研
关于法院管理的调研报告
以民为本护稳定
——梧州市法院2008年度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纪实
梧州市两级法院适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意见
关于“两抢一盗”案件量刑问题的调研报告
法院在开展非诉计生行政案件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
《诉讼费交纳办法》对基层法院的影响
对藤县法院执行案件司法统计工作的调研
案例评析
正确把握轮奸中止构成条件
——龙毅等人强奸案
村民小组干部私分土地征用补偿费应认定为职务侵占
——李高强职务侵占案
结合案情认定犯罪行为性质
——谭之台故意杀人案
宽严相济准确量刑是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前提
——陈雨等七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
多因一果对应综合判断行为性质
——李大昌等人过失致人死亡案
审理重大刑事案件应提前充分准备
——左冰白诈骗案
为追索赌资而非法拘禁不等同于绑架
——黄利锋等人非法拘禁案
用人单位无权起诉外单位及他人分担工伤赔偿责任
——广西梧州天地宽仓码有限公司等诉梧州蓝天运输服务公司等人身损害赔偿案
未成年人受赠物为个人财产
——黄远为等与黄秀英等房屋继承权确认案
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能再享受公司遣散费
——苏玲玲诉藤县天立建筑工程公司劳动保险纠纷案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藤县龙华公司诉粤森公司、谭强企业资产转让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诉讼标的、争议事项不一致的诉讼不属重复诉讼
——陈可诉黄其剑撤销合同纠纷案
应运用依据规则准确判断证据三性
——广西山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诉王国强妨碍施工赔偿纠纷案
审理山林权属纠纷应遵循有利于安定团结、生产生活、经营管理原则
——蒙山县濛山镇大湾村第八村民小组不服蒙山县政府行政裁决案
执行和解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高山申请执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联动执行是破解“执行难”的有效途径
——蔡安全、林建设申请执行矿场转让合同赔偿损失案
编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