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前沿问题思考》重点讨论近年来刑法学的一些热点问题,并得出许多不同于通说的结论。在犯罪论体系上,应当允许不同犯罪论体系的共存。在故意的构造上,社会危害性应当是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在共犯论上,提出形式与实质相结合的共犯分类模式;坚持以行为支配论阐释间接正犯的正犯性。对于侵害未成年人行动自由和生活场所安全的犯罪,提出以特定目的予以类型化的构想。探讨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立法根据,批判了试图废除本罪的主流观点。提出以行为作用的对象作为划分窝藏、包庇罪行为类型的标准。此外,还重点讨论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本质、构成以及犯罪所得物及其替代物赃物性质的丧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