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环境管理的一种方法和制度,在我国已实行了近30年,随着这一方法和制度的实行,国家出台了大量的配套管理文件和法律法规,特别是1998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和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出台和颁布,使环境影响评价这一方法和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并在我国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作为咨询服务业机构的管理秩序,2005年国家实施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要求具备较强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环境标准,能综合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编制高质量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这一制度的实施,对高等院校环境类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制度要求甲级评价单位至少有10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乙级评价单位至少有6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乙级填表单位至少有2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这一要求既规范了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资质管理,也为高等院校环境类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由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制度实施时间不长,在长期的教学实践过程中,环境影响评价课程教学理论知识较多、实践应用较少,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内容存在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