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每当面对浩如烟海的法条、纷繁复杂的知识点、刁钻古怪的陷阱,都望而生畏!通过法条、真题把握重要考点,运用重要考点避开重重陷阱,最终把握通关的捷径,这是每位考生向往的境界。《2011国家司法考试教材一本通:刑事诉讼法》旨在通过条分缕析、删繁就简、通过表格比较的方式,将重点法条、命题考点、历年试题融为一体,让考生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全面理解司法考试的重点、难点和命题思路,真正掌握司考路上制胜的法宝!一、打牢基础。知识扎实化有的考生误以为司法考试都是一道道选择判断式试题,便不顾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将大量的时间放在法条的记忆和题海战术上。这其实是一种事倍功半的做法。尤其是现在的司法考试题已经不是仅仅满足于对法条的记忆,而是更加重视对法条的理解和运用,近几年的刑事诉讼法考题最突出的特点是加强了理论上的难度,甚至出现了纯粹理论性的试题。2005年试卷2第21题考查的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2007年试卷2第21题考查的集中审理原则,2008年试卷2第35题、第74题考查的证据学理分类,2009年试卷2第25题考查的直接言词原则,第70题考查的证明责任,2010年试卷2第70题考查的刑事起诉制度,试卷4第3题考查的运用证据认定事实都是这一命题思路的典型代表。如果考生不打牢扎实的专业基础,这类题目将很难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