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应明,1978-1981四川省内江水电学校水工建筑专业毕业;1984-1985年黑龙江大学中文专科函授结业;1986-1992年自修四川大学党政专科毕业;1996-1998年四川省委党校法律本科函授毕业。历任乡团委书记、司法助理员、区水产员、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所所长、副乡长、党支部书记、市(县)综治办副主任、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等职。发表过《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试论如何当好乡镇综治办主任》等论文;编著有《乡镇综治办干部培训教材》(内部使用)、《犯罪预防导论》、《论文写作知识》、《哲学论文集》、《哲学应用文集》等书籍。目前正在撰写《社会稳定学》一书。其综治论文在学术界受到广泛关注和较高的评价,并在实践中产生了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