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要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促进循环经济规模的扩大,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环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1973年我国发布了第一个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成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起步的重要标志之一。环境保护标准是重要的公益性、规范性的技术文件,制定环境保护标准是国家重要的技术立法活动。我国现行法律中对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定主体、标准体系和实施要求等均有明确规定。环境保护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法律的技术依据,环境保护标准的内容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公众利益的保护有密切的关系,在社会管理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中,环境保护标准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