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标,高级律师,法学教授,北京市庞标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1988年通过全国首届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被司法部、全国律协、中央电视台联合评为全国首届荣誉律师;2006年“3·15”年度报告中评为“2005年度全国十大最令人感动的维权人物”;自2007年担任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曾出版《专家律师说法系列:劳动律师以案说法》、《房地产高级法律顾问丛书:房屋买卖与登记常见问题专家解答》等著作。刘东军,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省法学会会员,济南市律师协会国际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撰有《构建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瓶颈与突破》、《患者自己决定权之限制与医疗机构救护义务之履行》、Ⅸ医疗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探讨》等论文。承担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民法典视野中的公民医疗权利研究》、《构建中国特色医事法律体系若干问题研究》的研究工作,负责法院、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的实证调查,独立完成子课题的写作。李燕,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政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先后在《民商法论丛》、《法学论坛》、《山东大学学报》、《齐鲁学刊》、《东岳论丛》等学术期刊发表《患者自己决定权研究》、《病历的几个民法问题研究》等学术论文20余篇,独著或参编《医疗权利研究》、《生命科技的法律问题研究》等多部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