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心下几点(1)原来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共30条,没有分章,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分为总则、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附则6章。(2)进一步完善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一是完善了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推选程序;二是增加了选民登记的内容;三是完善了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程序。(3)进一步完善了民主议事制度。一是进一步充实了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并规定了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二是完善了村民代表会议的组成和议事程序;三是增加了村民小组会议制度。(4)进一步完善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一是增加了村务监督机构;二是完善了民主评议制度;三是增加了村务档案制度;四是完善了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并明确了任期和离任审计包括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