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是中国环境法、民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共同关注的学科前沿问题。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在民法法典化的过程中,我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物权化”,即民事权利化,已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观念,并在《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立法中得到了体现。本书以可持续发展为研究视角,跳出单一的民法思维,对中外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了多部门法的比较研究。本书认为:保障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代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的基本功能之一;片面强调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物权化”或“泛民法化”不利于中国的可持续发展;解决之道,是厘清宪法和民法在规范与保护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上的不同功能,区分公共、自然资源与国有自然资源,通过公法与私法相结合的多元化法律体系,对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进行综合调整和分类规范。《中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可供环境法、民法、宪法与行政法、环境保护及资源管理等相关领域的研习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