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性质定位
第一节 人民监督员制度概念界定
第二节 人民监督员制度与国外相关制度之比较研究
一、大陪审团制度、检察审查会与人民监督员制度设计之对照
二、大陪审团制度与检察审查会制度性质定位之比较
第三节 人民监督员制度在我国宪政框架下的性质定位
一、为什么需要定位
二、如何定位
三、作为公民基本权利具体行使方式的人民监督员制度
四、人民监督员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制度比较研究
五、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性质定位对制度发展的影响
第二章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合法性论证
第一节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理基础
一、人民监督员制度与社会主义宪政理念的契合
二、人民监督员制度与司法民主
三、人民监督员制度与正当法律程序
第二节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功能与价值
一、制度完善功能——补强空缺结构与助益原有机制的并举
二、制度优化功能——公正与效率的互助
三、制度认同功能——民众参与与程序正当的结合
第三节 人民监督员制度宪政框架下的生存空间
一、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宪法依据和法律制度接口
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党和国家政策依据
三、人民监督员制度与相关制度的衔接
第三章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立法基础
第一节 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相关理论准备的梳理——共识、缺失
一、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的共识性观点
二、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研究的缺失
第二节 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及运行情况的实证分析——实效、问题
一、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及运行情况
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与运行的实效分析
三、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与运行存在的问题分析
第三节 人民监督员制度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分析——经验、问题
一、人民监督员制度相关法规范、规范性文件的梳理
二、人民监督员制度相关法规范、规范性文件的经验分析
三、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既存问题分析
第四章 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路径选择与立法原则确立
第一节 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路径选择
一、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路径选择概念
二、立法路径和立法模式
三、立法路径和立法体制
四、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路径选择
第二节 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原则确立
一、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路径选择和制度立法原则确立之关系
二、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原则确立概述
三、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原则确立
第五章 人民监督员立法的制度构建
第一节 人民监督员的选任与解职机制
一、人民监督员选任主体的确立——由人大常委会选任人民监督员的模式
二、人民监督员选任范围的确立——以“大众化”作为选任标准
三、人大常委会选任人民监督员的程序设定
四、人民监督员的管理和解职机制
第二节 人民监督员及其他监督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人民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
二、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检察机关相关部门的义务
第三节 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
一、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之争
二、人民监督员范围确立之原因分析
三、结论
第四节 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程序
一、三类案件的监督程序设计
二、“五种情形”的监督程序设计
第五节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效力机制探析
一、立法应赋予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律效力
二、应赋予人民监督员程序约束力
第六节 人民监督员制度保障机制
一、人民监督员权利保障机制的构想
二、人民监督员物质条件保障机制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