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生,男,1972年出生于湖北省蕲春县,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行为研究会理事。1996年至2002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2002年7月到北大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04年6月出站留校任教至今。曾获中国法学会“第二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论文类一等奖”(2009年)、司法部“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评奖三等奖”(2009年)等奖励;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05CFX020)、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编号09SFB3017)、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32批)等科研项目;出版《侦查程序原理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刑事诉讼法关键词》(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等专著;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专家建议稿与论证》(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条文、释义与论证)》(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等多个国家、省部级重点课题的研究与撰稿;曾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七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