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国际人权法的历史先例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的国际人权法
第一目 导言
第二目 人权与传统国际法
第三目 人道主义干涉
第四目 早期人权条约
第五目 国际联盟
第六目 伤害外国人的国家责任
第七目 个人和其他民间实体的责任
第八目 人道法
第九目 以往的与当代的国际人权法
第二章 联合国人权体系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联合国宪章》
第一目 导言
第二目 旧金山会议与人权
第三目 《联合国宪章》中的人权
第三节 国际人权宪章
第四目 导言
第五目 《世界人权宣言》
第六目 国际人权两公约:导言
第七目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第八目 人权事务委员会
第九目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一项任择议定书》
第十目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
第十一目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第四节 联合国其他核心人权条约
第十二目 导言
第十三目 《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第十四目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第十五目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第十六目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第十七目 《儿童权利公约》
第十八目 《保护所有移徒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
第十九目 《残疾人权利公约》
第二十目 《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
第五节 基于《联合国宪章》的机构
第二十一目 导言
第二十二目 联合国的主要机关
第二十三目 人权理事会
第二十四目 妇女地位委员会
第二十五目 对严重侵犯人权事件的处理程序
第二十六目 实地办事处
第二十七目 联合国人权会议
第六节 专门机构
第二十八目 导言
第二十九目 国际劳工组织
第三十目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和其他专门机构
第三章 欧洲人权保护体系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欧洲人权公约》概述
第一目 导言
第二目 所保证的权利
第三目 《世界人权宣言》与欧洲公约
第四目 欧洲公约的机构
第三节 欧洲公约的实施机制
第五目 导言
第六目 欧洲法院的管辖权
第七目 国家间的指控
第八目 个人申诉
第九目 可受理性:不一致、缺乏根据或滥用申诉权
第十目 用尽国内救济和六个月规则
第十一目 审理是非曲直的程序
第十二目 法院的判决
第十三目 部长委员会对法院判决的执行
第十四目 对受保证权利的解释
第四节 《欧洲社会宪章》
第十五目 导言
第十六目 权利目 录
第十七目 缔约国所承担的法律义务
第十八目 实施宪章权利的国际措施
第五节 欧洲理事会的其他人权条约
第十九目 《欧洲防止酷刑公约》
第二十目 保护少数民族
第二十一目 人权与生物医学
第二十二目 《打击人口贩运行动公约》
第六节 欧洲联盟
第二十三目 吸纳《欧洲人权公约》
第二十四目 《欧盟基本权利宪章》
第七节 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
第二十五目 导言
第二十六目 《赫尔辛基最后文件》
第二十七目 欧安组织进程
第二十八目 无约束力的欧安组织承诺
第二十九目 欧安组织的人权目 录
第三十目 人的维度机制
第三十一目 少数民族事务高级专员
第三十二目 媒体自由问题代表
第四章 美洲人权体系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美洲国家组织宪章》系统
第一目 导言
第二目 《美洲国家组织宪章》
第三目 《关于人的权利和义务的美洲宣言》
第四目 作为宪章机构的委员会:其制度上的演进
……
第五章 非洲和其他区域人权体系
第六章 国际人道法
第七章 美国与国际人权
第八章 人权非政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