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山,男,天津市人,1970年4月生,法学博士,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一级检察官,兼任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1991年大学毕业后,在检察机关从事过公诉、侦查、调研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1999年获武汉市检察机关首届反贪业务大比武“第一名”;2005年被评为“武汉市优秀公诉人”;2006年主诉的相关案件被评为“湖北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2009年被评为“武汉市检察理论研究人才”。201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2003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2006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脱产完成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学习。2009年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在《法学评论》、《中国刑事法杂志》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相关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