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因三要”之主要义理体系,系以“修净因”为其实践基础;盖欲诸弟子于领悟佛家四谛十二因缘、三法印之原始佛法之外,能对佛陀之遗教,有所身心力行之凭藉。 所谓“修净因”者,乃谓箴诸学佛之人,人人以修“清净因”、行“清净因”,为其修身之准则,以“人格成即佛格成”之理念,期其登于佛性之堂奥也。 “修净因”之纲目有三: 一、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 二、受持三皈,具足众戒,不犯威仪。三、发菩提心,深信因果,读诵大乘,劝进行者。吾人若能以“清净心”行此三事,则“人成”矣!“人成”之后,“佛成”则指顾之间可待矣。期凡一读此文之菩萨法侣,能体念佛陀教导吾人之悲心,而有以己立立人,自度度人,则所勉于我诸弟子“人成佛成”之愿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