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世纪以来,生态环境危机问题已逐漸由区域性问题变为全球性问题。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已经超出了某一个国家的能力范围和主权领域范围,在国际上必须寻求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合作。一国之内的环境公共产品应由政府提供,但政府提供并不一定由政府生产。府际环境管理体制影响政府环境公共产品的供给,国内纵向政府间、横向政府部门间及跨行政区的地方政府间应通过管理体制创新寻求环境公共产品的合作供给。生态环境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已证明:私有化一市场、中央集权一利维坦作为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案均已遭遇失败。政府与市场对环境问题解决的失败,产生对多中心环境治理的制度需求。生态环境公共事务的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的实质是通过建立一种在微观领域对政府、市场的作用进行补充或替代的制度形态,使大量的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治理。因此,政府应主动寻求企业、非政府组织、公民的支持,与社会各界建立合作型的伙伴关系,结成治理环境公共事务的公共行动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