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一项专门的技术吗?需要专门的技能吗?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没有疑问。司法当然是一项专门的技术,如何认定事实,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是一项十分专业的技术和技能,否则人们不会设立专门的法学专业、专门的学院或学校培养专门的司法人才。研究司法活动的规律成了法学研究的一项主要的内容。根据不同的研究对象,法学又进一步分为理论法学——法理学等与部门法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这些学科的研究主要是为司法运用提供相关的法学知识。法学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能够掌握这些法学知识和司法技能的人才。有一种普遍的认识,即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法律的规制也变得越来越复杂。相应的法学知识也在不断扩展和增长,人们需要不断学习,除了学校的初始教育外,还需要毕业后的继续教育。在这样的司法理念和法学教育理念指引下,我国在一段时间里法学的继续教育也开展得红红火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