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目的和意义
第二节 研究方法
第三节 相关术语说明
第二章 变更定义的深化
第一节 已有的相关研究综述
一、关于变更的概念
二、关于变更的基本特征
三、关于变更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四、关于变更的种类
第二节 我国实定法中的变更
一、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中有关“变更”一词的使用
二、我国实定法中变更的概括和总结
第三节 变更的进一步解析及其与相关概念的界分
一、变更定义的进一步解析
二、变更与相关概念之间的界限
第三章 变更的对象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定义和分类
一、行政行为的定义
二、行政行为的不同分类
三、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
第二节 学者对我国行政行为分类的批判以及笔者的观点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效力
一、行政行为的存在和生效
二、行政行为效力的定义
三、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
四、实质存续力的界定
五、变更与行政行为效力(实质存续力)的关系
?四章 变更的权限和效力
第一节 变更的权限
一、地域管辖权
二、事务管辖权
三、层级管辖权
第二节 变更的效力
第五章 瑕疵行政行为的变更
第一节 瑕疵理论
一、瑕疵理论及其演变
二、我国有关行政行为瑕疵的立法与相关理论
第二节 瑕疵行政行为的补正
一、行政行为补正的定义
二、德国学术界对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之补正规定的解析
三、上述观点对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启示
第三节 行政复议变更
一、司法救济的特点
二、行政救济的特点
……
第六章 非瑕疵行政行为的变更
第七章 结束语——立法建议
附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