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法是一门既悠久且新兴的学科。说人权法是一门悠久的学科,是因为人权伴随着人的生命存在,有了人的生命就必然有人权,所以,人权法应当是具有悠久历史的人类法则的延伸,是与人的生命同在的自然法則的继续。说人权法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是因为将人权法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加以研究,是最近半个世纪的事。世界范围內,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人权法,是联合国于1948年制定的《世界人权宣言》。可以这么说,人权一词在世界范围內广泛使用只有60多年的时间。而人权法在中国范围內开始研究,却是近20年的事。因为人权一词在中国范围內广泛使用只有20年的时间。由于意识形态的原因,中国的人权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被视为资产阶级的产物,并被拒之门外。改革开放的进程和依法治国的理念,促进了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中国公开承认并使用人权的概念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即1991年11月,国家发表了《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阐述了我国政府对人权的理解,以及政府为人权事业所作出的努力。此后,中国学者开始正式地研究人权与人权法?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