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虽然与其他合同的签订一样,要遵循“要约”与“承诺”,但是,海上保险合同订立所涉及的具体过程与其他类型合同的订立过程不同,具有独特性。在英国伦敦保险市场(国际上最大的海上保险市场),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通常采用如下步骤:被保险人通过劳埃德认可的保险经纪人来订立合同;收至被保险人的指示后,保险经纪人着手准备承保条;填写好承保条后,保险经纪人带着该承保条到市场上寻求保险:随后,愿意承保的保险人在承保条底端签上保险公司的名字以及其所承保金额的比例或百分比;当保险经纪人寻求到其所预期的承保金额时,承保条的签署被截止;正式的保险单通常会在稍后被签发。本书的主体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予在海上保险合同订立完成之前相关的法律问题的讨论。第二部分主要是涉及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保险经纪人的相关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第三部分着重讨论在海上保险合同订立完成后所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虽然该部分讨论的问题出现在后合同阶段,但是它们通常可以追溯到合同订立的过程。一般来说,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应当受到合同法中一般原则的约束。本书的目的是分析合同法原则在解决海上保险合同订立阶段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中的应用,并探讨这些基本原则是否适用于解决与处理在英国伦敦保险市场实践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