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政治哲学研究》的主要内容是:“道法自然”是道家政治哲学基本主旨。道家强调因任自然,遵循客观规律。在“治国平天下”的“治道”上,在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上,道家均注熏和谐的功能。道家的公正观强调必须以认识道为基础,没有对客观规律(“道”)的把握,很难作到公正;因面,公正,亦即要把遵循大道、自然以行的法则应用于政事之上。从民主原则或民主精神的层面上,道家学说与现代民主理论具有多方面的融通性。道家民主观作为一种心灵需要,体现了“为所当为”的自觉。民主推崇平凡性,与道家强凋众物的平凡性具有极大的通融性。同时,道家讲求道性平等是以尊重差别性为前提的,这与现代民主理论中平等与差异相统一的要求相一致。在道家政治哲学中,制度的存在不仅仅是为了功利性的效率,道家关注当下生活,把人放在与天地万物等量齐观的自然状态中。道家强凋的秩序是字宙内在生发秩序,丽天道均衡是人世秩序内生动力。就其“执…而御众”的政府职能思想而言,道家对于政府职能的看法,亦颇近似于现代政府职能理论。【作者简介】梅珍生,1965年12月生,湖北蕲春人。武汉大学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博士后,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硕士点导师组长,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生导师,湖北省周易学会副会长、秘书长,湖北省哲学史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炎黄孔子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易学文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先后师从易学家、中国周易学会副会长萧汉明教授,以及道学家、全国老子道学文化研究会会长胡孚琛教授。在《中国哲学史》、《光明日报》、《文化中国》(加拿大)等海内外报刊发表论文100余篇,著有《晚周礼的文质沦》、《爱因斯坦》等,参撰著作22部。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2项,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1项、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2项,获湖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义奖1项、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