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这一规定,标志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 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确立对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而理清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立法宗旨和意义,进而找到实现其立法宗旨的科学高效的途径则显得尤为重要。如何从考试的视角落实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如何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这些问题摆在了多年来以司法考试培训教学为己任的优秀团体面前。 近年来,国家司法考试命题体现出新的思路,除了重点考查常考÷实用、最新知识外,理论知识的考查也成为近年司法考试命题的重点和趋势。同时,纵观近几年司法考试的变化和发展,不难看出,司法考试已经从主要面向社会的职业资格考试,转向为同时面向社会和高校法科学生的法律专业考试。但是,现存的司法考试培?机制和司法考试图书种类,已经很难适应近几年司法考试的新形势,其中突出的几点有:第一,不能与时俱进。很多培训机构仍然使用几年前的培训模式来培训现在的考生,不能兼顾现在司法考试的命题规律和考察趋势;第二,一成不变现象严重。市场上公并出版的多数司法考试图书,其撰写体例和编排模式都是在司法考试制度确立之初设计酊。针对现在司法考试最新变化而编写的资料。基本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