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内部现象和外部矛盾入手展开对行政诉讼性质的认识。从外部现象上看,行政诉讼表现为一种“诉讼”、法院侧重审查“被告”的行为、原被告双方法律地位“恒定”;从内部矛盾上看,行政诉讼体现的矛盾关系包括权力与权力和权利与权力的矛盾。行政诉讼既是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诉讼程序制度,又是一种行政法律监督制度,还是一种行政救济制度。对域外制度的历史考察告诉我们,上述三个方面都是行政诉讼的性质,只是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性质的不同方面表现?同。本书进一步分析了行政诉讼性质与立法目的、行政诉讼性质与功能、行政诉讼性质与制度模式的关系,并对我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分析。本书既注重基础理论研究,又着力解决中国现实问题,作者指出现阶段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方向应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根本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