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远男,山东章丘人,1971年生于河北饶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92)、法学硕士(1995),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1999)。曾任首都师范大学政法系教师,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曾在法国巴黎第一大学从事法学博士后合作研究。2007年451至今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已出版个人专著《金融诈骗罪研究》(2002)、《刑事法哲学初论》 (2004)、《刑事政策哲学解读》(2005)、《刑法本体论及其展开》(2007),?作(包括主编)专著《新型经济犯罪研究》 (2000)、《危害公共卫生罪》(2003)、《刑法学关键问题》(2007)、《金融诈骗罪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认定实务》(2010)等,发表学术论文一百余篇。当前,致力于刑法哲学、司法刑法学和刑法社会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