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金融债权保护与风险防范疑难问题解答
第一节 金融债?保护疑难问题解答
1.企业名称变更,但其房产及土地证上的名称未变更,对银行来讲,其金融债权存在法律风险吗?
2.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人在放贷后未进行贷后监管,借款人趁机将贷款挪作他用,最后导致贷款未能归还。请问:审判中,如果借款人以此提出抗辩,主张贷款人也应承担相应损失,是否会被支持?
3.为套取贷款,以假借款人名义签订的合同效力该如何认定?
4.虚假借款合同中,各当事人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5.如何理解和适用《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按时足额?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6.债权人查封债务人已出售且已办理登记的房产是否有效?
7.提前收贷的认定中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在合同约定借款提前到期条件成就时,请问给借款人归还到期债权的宽限期还是未到期债权的宽限期?
8.如果金融机构对非金融机构的债权转让都认定为无效,其法律依据是什么?已经转让无效是否意味着其有溯及力?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否都应回转?
9.不良资产转让方本身所转让的标的都是虚假的,是不是可以告国有商业银行侵权?
10.对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构转让债权到底应怎样认定其效力?
11.在国有资产处置中,根据国资委3号令规定,在第一次拍卖中,如果流拍,则保底价可下浮10%后进行第二次拍卖,但如果还流拍,3号令中未明确是否还可下浮10%,即存在连续流拍,可下浮几次?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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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疑难问题解答
第三章 金融担保责任疑难问题解答
第四章 《物权法》关于担保物权规定疑难问题解答
第五章 担保物权实务疑难问题解答
第六章 期货审判疑难问题解答
第七章 票据与存单纠纷中的疑难问题解答
第八章 保险合同疑难问题解答
第九章 担保公司融资担保疑难问题解答
第十章 民间融资疑难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