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多数的案件是简单的,能够对号入座的,因而能够得到便捷、快速的处理。但也有一些案件是疑难的,不能直接对号入座的。刑事疑难案件一般指的就是刑事犯罪事实与刑法规范之间无法直接对号入座,犯罪构成事实与犯罪构成要件的对应存在一定的模糊区,或者处在规范的边缘上。其定性可能存在一个分歧点或多个分歧点。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刑事司法人员尽力在刑法规范的文字射程内寻求合理的解释,进行必要的推理、判断活动。这种解释与推理、判断活动所得出的结论又是或不一定是唯一正确的。即使判决已然作出,仍有争议,仍可讨论。这就是说,刑法的适用虽是一个刑法的一般规范到具体案件的演绎活动过程,但是这种演绎活动得出的结论并不尽然是唯一的,这也就是刑事疑难案例值得一再讨论、一再研究的魅力所在。对刑事疑难案件进行研究是我们探寻刑事司法活动极有效的途径。为此,我早在2003年时就组织编写了一本《刑法疑难案例评析》一书,作为厦门大学刑事法学系列丛书之一,并于当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