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先觉教授(1924年8月27日——),贵州正安(今道真)人。早年在浙江大学附中受到良好基础教育。上朝阳大学攻读法律,参加爱国民主学生运劫遭受迫害,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出狱,参与接管朝阳大学。后在朝阳大学基础上新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主编该校校刊《政法大学》,崇尚法治。1950年2月中国政法大学与华北大学合并成立中国人民大学时,调任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业务秘书,献身人民司法理论研究与建设实践,在《人民日报》和?政法研究》发表《建立和健全巡回法庭》、《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保护刑事被告人的上诉权》等法学前沿文章。1958年被错划为“极右”,先后发配北大荒和岭南边陲。星移斗转,1980年恢复司法部,遂调回为司法部机关干部,讲授司法制度,并在中央政法干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高等院校讲授司法制度、司法文书等课程。1983年参与筹建现中国政法大学,教书育人,潜心著述,在全国率先出版《人民司法制度概论》、《司法文书概论》、《中国组织法学》,填补该三门法学空白;又出版了个人专著《中国司法制度》、《中国司法制度简史?、《中国司法制度新论》、《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司法文书研究》等;应聘主编全国高等院校法学统编教材《司法文书教程》、国家法官学院教材《中国司法制度教程》、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教材《司法制度》、行政诉讼系列教材、司法人员素质教育丛书、《法律事务文书》、《国际司法制度》、《中国审判实务大辞典》、《法学摇蓝一朝阳大学》等40余部著作;2004年出版汇集个人学术思想的《熊先觉法学文集》。历任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等高等法学院校教授或兼职教授。离休不休,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学院朝阳法学研究中心负责人之一,毕生执着追求民主与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