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行政诉讼法总则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
二、行政诉讼具有哪些基本功能?
三、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机制?
四、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是监督行政行为的重要机制?
五、如何理解行政诉讼是救济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
六、什么诉讼原则是行政诉讼特有也是最重要的基本原则?
七、哪些诉讼原则是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共有的基本原則?
八、行政诉讼基本原则中为什么没有规定当事人的处分原则?当事人是否享有处分权?
第二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影响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二、什么是行政行为?
三、《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哪些具体行政行为可以起诉?
四、什么是国家行为?对国家行为是否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五、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对抽象行政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六、什么是內部行政行为?对內部行政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七、什么是终局行政行为?对终局行政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八、对公安等刑事侦查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实施的刑事司法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九、对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十、对不具有强制性的行政指导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行政机关针对当事人申诉作出的重复处理
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十二、行政机关所作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十三、对公证机关作出的公证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十四、对医学会组织就医疗事故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章 行政诉讼管辖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管辖?
……
第四章 行政诉讼的诉讼参加人
第五章 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
第六章 起诉与受理
第七章 审理与判决
第八章 执行
第九章 侵权赔偿责任
第十章 涉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