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科学研究过程客观上是一严密的逻辑过程,其逻辑过程需借助于前人研究中所获得的各种经验和方法,遵循有关规律、原理及要求等,进行逻辑思维及逻辑推理研究活动等,通过这一逻辑通道,才能既快又好地获得较为理想的研究成果,形成体育科学新理论,成为具有内在的思辨性、系统性、辩证性的研究成果。任何一项体育科学研究成果,都是研究过程的逻辑归纳结果。美国康奈尔大学的Hugh G. GauchJry在《科学方法实践》中说,每一个科学结论充分展开以后,都包含着3个组成部分:预设、证实和逻辑;法国著名思想家埃德兰·莫兰说,科学研究活动要对现实进行分割,表现为一个筛选事实的操作过程,因而建立在客观材料基础之上的科学理论都是精神的构建、逻辑-数学的建构。从“科学成果都是逻辑的结果”这一研究辩证视角论,体育科学研究整个过程就是一个严密的运用逻辑过程,从逻辑起点着手——发现“科学问题”,到逻辑归宿——解决“科学问题”,形成体育科学新理论,这就形成了一个体育科学研究的逻辑通道。因此,运用逻辑贯穿于整个体育科学研究过程之中,是顺利进行体育科学研究及获得体育科学研究成果的根本,其中,体育科学研究的逻辑起点(逻辑源),是十分重要的方面。体育科学研究从哪里开始?实际上体育科学研究的逻辑起点是个多起点,它包含有许多方面:科学问题、发现科学问题、观察、实验等,而体育科学研究的逻辑之基有认识、直觉、想象、联想、灵感、思维方法、科学知识、研究方法等,可以通过这些方面的努力进入或引入体育科学研究之中,才能最终通向体育科学研究成果的殿堂。体育科学研究者应从这些方面人手并综合应用,就容易进入体育科学研究之中,容易研究成功与获取体育科学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