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瑟夫·拉兹无疑是当代西方最重要的法哲学家之一。其在学术方面的创见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法律权威理论;另一是独特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拉兹的法律权威理论与以往的法律实证主义者有何不同拉兹所说的“作为实践理性的法律”的含义是什么呢?与罗尔斯、德沃金的政治哲学相比,拉兹的政治哲学思想有何独特的特点呢?《作为实践理性的法律:约瑟夫·拉兹的法哲学思想(法意)》所选辑的文章能够为读者提供最好的答案。 《作为实践理性的法律:约瑟夫·拉兹的法哲学思想(法意)》选辑的文章全部取材于l989年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学院拉兹法哲学研讨会上的文章,这些文章均为英美法哲学界的一流者所撰写,发表于国外的权威核心刊物上,在学界影响很大。该书代表了当代拉兹法哲学研究的最高成果,是国内“法律实证主义”研究的又一部力作,填补了法律实证主义研究的空白,也填补了拉兹法哲学思想研究的空白。 《作为实践理性的法律:约瑟夫·拉兹的法哲学思想(法意)》适合于法学各专业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法学工作者与研究者学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