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因犯罪而产生并以犯罪为外在表现形式的刑事纠纷未得到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足够关注,刑事司法制度没有为刑事纠纷在刑事司法制度内得到解决提供必要的制度空间,刑事纠纷往往在刑事案件处理完之后仍长期存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本书以现代社会的刑事纠纷及其如何在刑事司法制度内得以解决为研究对象,在分析刑事纠纷的内涵、特征和当前刑事司法制度在解决刑事纠纷方面存在欠缺的基础上,以纠纷解决观在刑事司法中的引人为指导,探讨了现代刑事纠纷解决的内涵、理念基础、理论模型与相应的具体制度构建等内容。本书力图还原隐藏在国家处理刑事案件背后的当事人之间的刑事纠纷,为刑事诉讼提供“处理刑事案件”以外的另一条线索“解决刑事纠纷”,彰显刑事诉讼“定分止争”的原始功能,有助于提升刑事诉讼整体效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