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案例集》的核心在于提供讨论刑事案例鉴定中责任能力评定的平台。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完善及司法人员执业能力与水平的提高和民众法律意识的加强和提高,对刑事案件鉴定提出更高要求,但司法精神病鉴定技术却因受到学科发展的限制,对同一案例出现各抒己见的不同鉴定结论的情况十分常见,这就必然对司法部门顺利结案带来影响,使社会公众对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可信性产生质疑。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对司法精神病鉴定如何进行规范已成了全国各地同道深感忧虑的当务之急,其中最成热点的是期望出台一份具共识、易操作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大纲(或标准),以此作为刑事案件鉴定的参考。其呼声之高,通过了解近几届全国司法精神病学术会议上的热烈气氛就足见一斑。本人在主持全国司法精神病学组工作的近四五年来就一直希望能促进完成这项研究成果。应该肯定,对这项工作贡献最大是贾谊诚教授、纪术茂教授及蔡伟雄主任法医师等学者,他们都独立提出过评定标准的见解。遗憾的是,虽经全国司法精神病学会议上下多次的讨论,最后尚难有取得一致意见的评定标准出台。这其中的难处,读者通过阅读《中国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案例集》可以得到理解。近几十年来,虽然医学科学发展很快,但精神医学基本上还是停留在描述性的水平,很多高科技的检测手段尚难对精神疾病诊断提供更多帮助,因此临床诊断上的各抒己见仍难避免;在具体刑事司法案例鉴定时,对于辨认和控制能力的法律概念应用上,更可能参与各自的主观成分,使得同一案例,甚至即使同一诊断的案例在不同鉴定机构和不同鉴定人作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时经常出现不同意见,甚至截然相反的意见。所以,即使在形式上有一个共同认可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在具体案例掌握上仍难免出现见仁见智的结论。因此,像《中国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案例集》这样通过列举案例的方式进行讨论可能更有助于统一认识,从这个现状出发,《中国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案例集》的出版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