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处理交通事故,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一定要准确把握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积极适应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树立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既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又要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执法,要进一步改进事故处理方式,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融法、理、情于一体,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人民群众通过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温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