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主要是各法域的民商事法律适用法,而公共秩序保留则是适用外法域法的“安全阀”。同际法之所以具有拘束力,其基础是国际强行法;同时当今国际社会的全球化发展趋势亦向国际法提出了许多新挑战。强行法不仅是国际法的基础,它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也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一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既不能与有关国家的强行法相抵触,亦不能违反有关国家的公共政策,否则该项裁决便会被法院所撤销或拒绝承认与执行。WTO人员方应当严格遵守该组织的协议,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亦须切实履行各自的义务。《国际法纵论》中,作者对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国际商事仲裁和世界贸易组织法中的若干基本理论与实践及其前沿和热点问题作了深入的研讨。研讨时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国际与国内柑结合。在当今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的时代,《国际法纵论》对于相关领域的学生、教师、.研究人员以及实务工作者均具有重要的学术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煮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