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读者了解文件效力,特对上述七部分内容进行说明: 1.“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部分收录了确定刑法条文中某些重要概念、术语含义时需要参考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或者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相关条款。 2.“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部分包括《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三个文件。 3.“立法解释”部分收录的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根据刑法立法原意,对刑法具体条文的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的说。明。 4.“法律询问答复”部分收录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对有关刑法适用的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作出的答复。 5.“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性文件”部分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事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以及以“两高”名义发布的对审判和检察工作有指导效力的文件。 6.“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部分收录了以公安部为主的国务院有关部委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刑法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发布的与定罪量刑问题有直接关联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7.“法律适用指导性文件”部分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相关的业务指导部门制定的指导下级机关具体理解和运用刑法的批复、复函、意见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