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内经》是《山悔经》十八篇文字的最后一篇,它描述有39处人文与自然场景,既包括撰写者所处时代的内容,也涉及撰写者所了解的历史知识。从中不难发现,《海内经》的撰写者,对古代氏族、部落、民族的血缘传承关系,以及先人的科学技术发明活动,有着浓厚的兴趣,并给予了突出的记述。西汉学者刘秀《上山海经表》曰:“所校《山海经》凡三十二篇,今定为一十八篇,已定。”此后, 《汉书·艺义志》著录《山海经》为十三篇,《隋书·经籍志》著录《山海经》为二十三篇。郝懿行在《山海经笺疏叙》中认为《大荒四经》四篇和《海内经》一篇: “古本此五篇皆在外,与经别行,为释经之外篇”。意思是(海内经)等五篇文字是解释正文的注释文字,或者是散落在正文之外的只言片语。郝懿行的观点有部分合理之处,例如(海内经)某些文字可能原本属于《山海经》的其他篇章。但是,也存在着严重失误,例如把《大荒四经》与《悔内经》混为一谈。而实际上《大荒四经》有着比较严密的体系架构,没有理由将其视为释文或片言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