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总体逻辑是:首先,官管民,即行政管理,行政主体(官)对行政相对人(民)作出行政行为(事)。其次,民告官,如果发生行政争议,“民”对“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三种途径来寻求救济。通俗地说,行政法就是六个字:“官管民,民告官”。行政法在司法考试中的分值比例一般为10%,60分左右。其中客观题一般是40分,主观题一般是20分左右。2006年行政法因为出现论述题,分值高达75分。作为“五大法”之一,行政法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不可小视。在行政法体系内部,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集中了绝大部分考题,尤其是行政诉讼法,号称是行政法考试的“半壁江山”,占一半左右的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