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编写一本在体例编排、内容取舍与叙述详略方面皆以突出注释法学、“应试指导”为要的刑法学教科书,是本书撰写过程中作者时刻牢记在心的使命。本教材内容取舍以司法部司法考试大纲的内容为依据,涵盖大纲的所有制度内容,但在形式与体例编排的先后顺序上又不完全拘泥于大纲,而强调迎合和尊重我国现行立法体系。比之大学本科教材,在体例编排与内容取舍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尝试,以实现完全意义上的注释法学教材之定位。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本教材不同于其他刑法学教材的几个特点于以总结,也视为本书导读:一、三位合一、时效性强《刑法》较好地实现了法学理论、立法规定、典型实例三位合一的应试教材的编写要求;同时,吸收了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八)》、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内容,体现了教材、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三者紧密而有机的结合。本教材所关注的刑事法律文件截至2011年3月底。二、体系完整、详略得当既严格遵循大纲精神与本科教材的基本要求,又兼顾司法考试的基本特征,在同类教材的基础上加以改进。章节划分基本上和大纲保持一致,但是少数部分作了必要的改进:1,个别章节的划分采取了通常教材的体例,如第二章的标题为“犯罪和犯罪构成”,第三章的标题为“犯罪构成要件”。2.对于近年来司法考试中经常涉及、但同类教材没有单独论述的个别重要知识点,设专节或专题加以论述,如第五章第二节的“犯罪既遂”、第六章第四节的“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第七章第一节的“罪数判断的具体准则”、第三节的“包容犯”等。三、多用例释、形象具体对于总则部分重要而又比较抽象、枯燥的问题,在论述上比其他同类教材更为详细具体,尤其是援用典型案例对抽象、枯燥的理论问题进行形象、具体的说明,如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和罪数形态、罪刑各论概述等部分。分则部分案例多数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公报》、《刑事审判参考》等,极具权威性和典型性。在每章之后总结本章高频考点(即重难点)和所涉重点法条的同时,还添加“实例解析”栏目,用以巩固本章的知识点。四、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法总则上涉及的知识理论性较强,又是整个刑法学的基础,《刑法》一改传统教科书分则分量(如页码、字数等)多于总则的局面,对总则基本制度、基本理论详加论述、分析。对于分则诸多罪名的处理,一改传统教材面面俱到但相对浅显而空泛的阐述,每章或每节对常见的重点罪名与大量的普通罪名区别对待,对于重点罪名,《刑法》不惜篇幅,浓墨重彩地加以深入、详细的阐述分析,尤其重在论述这些罪名的客观行为特征、一罪与数罪、罪与非罪及此罪与彼罪的区分。在这方面,比同类教材更加深入具体,因而也更具备考的实用性,诸如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绑架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贪污罪、受贿罪等的论述。而对其他普通的、一般性罪名,《刑法》的论述比同类教材更加简练。考虑到读者手头备有法律条文且大部分罪名的法定刑无需掌握以及节省篇幅,因此。对于绝大部分罪名的法定刑没有照抄法条;对于次要罪名的犯罪构成特征,一般只论述具有特色的某个方面,而没有按照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的模式面面俱到地阐释,有的干脆省略其犯罪构成特征而只给出其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