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自制是晚近逐渐兴起的行政法控权理论,主要指向行政主体自发地约束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使其行政权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运行的一种行政过程,强调行政主体对自身违法或不当行为的自我控制。传统行政法学理论认为,对于行政权的控制主要依赖于外部主体,包括立法控制、司法控制以及公民和社会舆论监督等,但这种控权方式难以适应行政权力日益扩展、行政理念逐渐更新、和谐社会发展目标深入人心等一系列社会趋势。本书《行政自制(探索政府自我控制的理论与实践)》的主旨即在于通过行政自制这一崭新的行政法学概念探索政府自我控制的理论与实践,弥补传统外部控制的不足:在理论层面,着重分析行政自制的社会学、伦理学和传统文化上的基础理论支撑,并通过行政环境的考察论证其现实可能性;在实践层面,则通过裁量权内,控带度、行政内部分权制度、行政惯例制度、绩效评估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等将行政自制从理论转化为现实,发挥其卓越的控权功效。《行政自制(探索政府自我控制的理论与实践)》由刘福元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