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政治理论(第1卷):集体偏好(引进版)》讲述了实证政治理论通过数学模型分析政治现象,这些模型能对政治结果为什么是我们所看到的样子而不是其他样子做出解释。有关这种政治结果的例子包括:在选举中脱颖而出的政党或者候选人、立法机构通过的法案、关于是否进入战争状态的决定或者设计宪法等。这些模型一般都首先假定政治结果是有关人——在第一个例子中为选民和候选人,在第二个例子中为当选民意代表或经任命产生的政府大臣,在第三个例子中为政府首脑和公民——的决策所产生的结果——想要的结果或者不想要的结果。实证政治理论中的大部分模型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但是,这两种类型之间的界限有时并不清晰。一类模型是以标准的关于个人决策的理性选择理论为基础。在其最简单的形式上,这一理论假定每个人在给定的选项集上有界定清晰的偏好,一旦此人做出了选择,则在选项集中没有其他任何选项会被此人更加偏好,就是说,此人选择了一个最好的选项。但是,在政治学中,极少出现一个人的偏好决定最终的集体选择的情况;甚至独裁者都会对所在政体中其他某些人相当敏感。于是,实证政治理论中的第一类模型探讨个人偏好被直接加总为集体偏好或社会偏好关系的可能性,如同个人决策模型,集体偏好或社会偏好关系于是被最大化,从而产生一组最优选项(在这里,“最优”指的是在集体偏好关系下“最被偏好”)。如果对一个给定的加总方法,最优选项集肯定存在,我们就有了一个类似个人选择的模型:所观察到的集体选择是这个最优选项集中的元素;并且至少在理论上我们能够确定,对在现实政治世界中所观察到的现象,这个模型是否提供了好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