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则
立法宗旨
刑法任务
刑法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的效力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一)属地管辖权
(二)属人管辖权
(三)保护管辖权
(四)普遍管辖权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一)溯及力
(二)追诉时效
犯罪概念及其三个基本特征
不构成犯罪的基本规定
一、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二、(一)正当防卫
(二)紧急避险
犯罪构成基本要件
刑法直查
一、犯罪客体
二、犯罪客观方面
三、犯罪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关于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节录)
四、犯罪主观方面
刑罚的种类
刑罚种类的规定
一、主刑种类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四)缓刑
(五)死刑
二、附加刑种类共性规定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
驱逐出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节录)
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
一、犯罪预备
二、犯罪未遂
三、犯罪中止
四、犯罪既遂
……
第二编 分则
第三编 附则
第四编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