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在对司法权的性质进行全面反思的基础上,讨论了司法裁判的行政模式、审判委员会制度,对这些司法制度的深层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挖掘。《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入手,对长期存在的“义务本位主义”刑事诉讼模式进行了理论总结,讨论了这一模式对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广泛影响。针对中国刑事诉讼中所面临的程序实施困境,《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还讨论了未决羁押、回避和变更管辖、法院变更起诉罪名、重复追诉和法权救济等五个问题,提出了一些富有解释力的理论思路。最后,《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还结合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律师法难以实施的问题,对中国“立法推动主义”的制度变革道路做出了评价,并对那种自生自发的“司法推动主义”的制度试验模式做出了展望。《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倡导一种“以世界眼光研究中国问题”的研究思路,强调既要避免过于主观的法学移植主义,又要克服那种动辄提出立法建议的法对策主义,主张将制度层面的问题转化为理论问题,从而做出学术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