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于2003年批准设立了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项目,并于2004年批准中国人民大学等21个培养单位开展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的试点工作;同时,3所国家会计学院也获准分别与有关高校以联合培养的方式开展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目前,全国共有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培养单位105个。其中,中国人民大学等28个单位(含三所国家会计学院)可以开展在职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单证)的培养工作。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是国际通用的专业学位,早在1948年,美国得克萨斯奥斯汀大学就在全球最早设立了专业会计硕士项目。这个项目创立伊始,就定位于培养学生高超的会计技术和职业技巧,强调培养学生适应高速变化的商务环境和步伐快捷的竞争的能力,最终培养具有全球视角、高度责任感和未来领导能力的会计人才,以便为其在企业界获得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与学术型会计学硕士学位是规格不同的两种学位类型,各有侧重。MPAcc的招生办法、教育内容、培养模式、质量标准等都更突出职业要求,更注重学术性与职业性的紧密结合。MPAcc教育的培养目标包括:宏观形势的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职业判断能力;财务管理能力;内部控制能力;熟练掌握会计法规及国际国内会计标准的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总体而言,着眼于为学生毕业后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和职业要求做好准备,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环境的变化和职业的拓展,满足知识和专业技巧方面对会计专业人士提出的更高要求,同时注重协调、沟通和领导能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