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导论
一、引言
二、命题的提出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范围
五、基本结构设计
第一章 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基本理论框架
一、基本概念
(一)虚假陈述及其表现形态
(二)民事救济与民事责任
二、美国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综述
(一)普通法下对于虚假陈述的救济
(二)证券法下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
(三)简要小结
三、我国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相关司法解释
四、证券法中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基本理论框架
(一)立法模式——责任二元化与统一化的反思
(二)立法基点——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性质
(三)立法取向——扩张救济
第二章 信息披露制度的重大性标准
一、引言
二、美国成文法与判例法中的重大性标准
(一)涉及“重大性”的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
(二)关于重大性标准的重要司法判例及其评析
(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关于重大性概念的解释
(四)简要小结——美国经验的启迪
三、我国证券法律制度中的重大性标准
(一)我国证券法重大性标准反思——从二元化到统一化
(二)关于我国虚假陈述民事诉讼与重大性要件的思考
第三章 虚假陈述的归责原则
一、引言
二、美国虚假陈述诉讼的注意标准
(一)过失责任一虚假陈述的基本归责原则
(二)严格责任——虚假陈述的特殊归责原则
(三)欺诈故意——反欺诈条款项下的主观要件
(四)美国经验之小结
三、关于我国虚假陈述行为归责原则的反思与重构
(一)虚假陈述归责原则的理论框架
(二)不同责任主体的归责原则
第四章 虚假陈述的因果关系
一、引言
二、虚假陈述因果关系的理论架构
三、美国判例法的实践及其评析
(一)LIST规则与“未披露例外”
(二)欺诈市场理论的产生及其运用——“信赖要件”之推定
(三)欺诈市场理论的晚近发展——“关联性要件”之推定
(四)欺诈市场理论评析
四、关于我国虚假陈述案因果关系问题的反思
(一)我国最早的两例股民状告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始末
(二)关于因果关系问题的主要困扰因素
(三)解决因果关系问题的对策——推定与举证倒置
(四)进一步思考——因果关系推定的必要平衡机制
第五章 虚假陈述的损害赔偿
一、引言
二、美国证券欺诈案件的民事救济
(一)基本损害赔偿
(二)附带损害赔偿
(三)其他救济方式
(四)主要救济方法的计算比较
(五)关于美国司法经验的理论探讨
三、关于我国虚假陈述案损害赔偿规则的思考
(一)计算和界定损害赔偿额的基本原则
(二)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
(三)投资差额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结束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