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由与管制间寻求利益平衡:公司取得自己股份制度研究》的可取之处还在于多种研究方法的有效运用。一是通过历史分析法,考察各国(地区)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事由的发展演变历程,找寻各国(地区)特别是美国、日本、欧盟国家公司取得自己股份制度之演变规律,为我国公司取得自己股份立法模式之选择提供参考。二是使用比较分析法,通过广泛阅读吸收外文资料并大量征引,跳出法律条文比较之外,深入比较其历史背景、社会因素与司法环境,深刻厘清了该制度在西方国家之百余年嬗变脉络及其根源,并于纵横比较中归纳了其有价值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完善公司取得自己股份制度颇有裨益。三是通过实证分析法,对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中所引发的诸多利益冲突展开深入剖析,探求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中自由与管制之“度”,找寻到了实现公司各参与人利益平衡之目标。通览全书,李晓春博士的研究深刻地回答了诸多理论问题,如公司取得自己股份对公司与股东究竟有何益处?公司取得自己股份隐藏之社会成本有哪些,何以又要对公司取得自己股份进行管制?对公司取得自己股份应严格管制抑或应放开管制而授予公司取得自己股份的自由?公司取得自己股份将于公司、股东、债权人之间产生何种利益冲突,又从何寻求平衡点从西方国家是如何在自由与管制之间寻求平衡的?我国又该如何处理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中自由与管制之边界?以上问题的有效解决,不仅为我国将来《公司法》、《证券法》的继续完善提供了有价值的理论支持,而且对如何设计一套较为完善之制度使之既能充分发挥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效能,又能将其潜在之弊病限制于最小范围内,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